凉山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占四川省总面积的10.61%,辖1市16县,州府驻地西昌市,海拔1500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夜月格外明亮,素有“月城”之雅称,又是闻名中外的航天城。在凉山,虽然气候条件复杂多样,但无论在什么气候区内,一年四季均可开展旅游活动,且四季如春的旅游气候及旅游城市也不鲜见。西昌市中心海拔1518米。由于海拔高,天高气爽,空气水份含量少,又无污染,空气清新,透明度大,晴日夜空,月光皎洁明亮,故而又有“月城”的美称。凉山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是四川省少数民族最多的地区,其中彝族165.9万人,此外还有藏、回、苗、蒙古、傣、傈僳等十多个世居少数民族。凉山是一个资源富集、开发潜力巨大的地区。最具特色的有四大资源优势:一是极为丰富的农业资源;二是富甲天下的水能资源;三是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四是绚丽多彩的旅游资源。凉山是四川省十大风景片区之一,全州有10个风景名胜区,63个风景点。其中邛海和泸山被誉为“川南胜景”,邛海位于西昌城南7公里,是四川第二大淡水湖,面积31平方公里,即是渔业生产基地,又是旅游、滑水训练场所;濒临邛海的泸山,其状如蛙,《水经注》称之曰:“蛙山,山上古树参天,庙宇相连,山下湖水湛蓝,渔舟点点,山上山下,浑然一体,是一幅绝妙的胜地”;位于西昌城南30公里处的螺髻山,古时即与峨眉山齐名,山上的古冰川遗迹,清晰完整,峥嵘壮观,明代旅游家曾有“螺髻山开,峨眉山闭”之赞叹;此外,还有盐源的泸沽湖,雷波的马湖,普格的温泉瀑布,西昌黄联的土林和西溪仙人洞,美姑的大风顶自然保护区等。